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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阜阳市违法违规广告“随手拍”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5 浏览次数:4024

关于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

阜阳市违法违规广告“随手拍”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广告经营单位、广告主、广告从业者:

为了更好的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紧跟市委市政府步伐,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氛围,充分发挥阜阳市广告协会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净化阜阳广告市场,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继续推进违法违规广告“随手拍”活动,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与抵制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背传统文化美德等违法广告,现将活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阜阳市广告协会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二、启动时间

2021年3月12日

三、活动内容

(一)严禁借庆祝建党100周年等名义进行商业炒作牟利等市场乱象,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擅自借庆祝名义开展商业牟利活动的行为。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庆祝活动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进行商业宣传炒作的行为。

(二)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以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包括在广告及商业营销宣传中违法宣称“特供”“专供”及“RMDHT”(人民大会堂)、“GYZY”(国宴专用)、“JD”(军队)等情形。

  (三)此次违法广告拍摄范围为阜阳市区域内各种违法户外广告(含广告牌、门店广告、宣传单页)、存在瑕疵错误的广告、阜阳市区域内新媒体、自媒体(网站、公众号、微博、短视频平台、其他媒体平台号)违法互联网广告、虚假宣传广告,要求拍摄画面或截屏清晰,备注拍摄时间、地点及广告存在的问题。

(四)活动参与者将拍摄的图片和有关信息通过阜阳市广告协会微信公众号下方进入“随手拍”栏目发送至后台,也可发送至本次活动专用邮箱: fyggssp@163.com,主办方将固定时间统计后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或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由市场监管部门对线索进行研判分流、查处。

(五)本次活动将有关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不定期通过相关媒体平台、协会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发布点评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以加强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广告经营主体加强广告审查管理和自律。

(六)主办方根据核查属实的违法广告线索提供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活动要求

阜阳市广告协会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自查自纠,

做好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前审查。

活动开展过程中,若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阜阳市广告协会联系,联系人:张向峰,联系电话:2185765 1815666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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