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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长官中心大药房发布违法广告案

发布日期:2020-11-22 浏览次数:2396

当事人在药房网商城发布“和胃降逆胶囊”处方药广告,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2020年9月,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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