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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骏驰房地产开发工程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发布日期:2020-06-10 浏览次数:6169

当事人在对阜南县柴集镇毓美佳苑楼盘项目进行广告宣传时使用“滨水美宅,静候君来,鎏金旺铺,抢赚一步,独立产权,收益保障,毓美佳苑是正规开发项目,属于国有土地,有正规手续”等用语。经查,该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2020年2月,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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