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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发布“梅菜肉丸”投资回报预期服务电视违法广告案

发布日期:2019-05-16 浏览次数:2795

2017年4-5月,当事人通过当地媒体发布“梅菜肉丸”投资回报预期服务广告,广告中含有“朔州市梅菜肉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其理财产品高收益,理财安全”“梅菜肉丸,理财太安全”“随存随取,方便灵活”“持续投资人、回报更高,年化收益率7.8%-12.2%、短期高息,普惠新人”等内容,对未来收益情况作出承诺,明示保收益,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广告,处罚款人民币13.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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